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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我省公众投票和学习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0011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厅文明办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我省公众投票和学习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 2013-11-08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动员我省交通运输战线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影响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让广大干部职工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根据中央文明办工作部署和陕西省文明办的具体工作要求,经厅领导同意,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和参加投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1.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和宝汉公司负责在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上滚动播放标语“认真做好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我省公众投票和学习宣传工作”;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子显示屏播放我省候选人名单、先进事迹和情景短片。

2.厅运管局负责在长途客运车辆,以及有条件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内滚动播放标语“认真做好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我省公众投票和学习宣传工作”。

3.厅宣教中心负责在《陕西交通报》刊载我省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

事迹素材请登陆邮箱sxsddmf@163.com下载,登陆密码85582597。

二、广泛动员参加投票活动。

1.投票时间:7月16日至8月16日。

2.投票地址:点击中国文明网“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专题”链接,进入投票页面,按提示投票。

3.投票范围:本次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类共318名候选人。其中我省候选人共10名,分别是卢效平(编号105)、张清海(编号125)、贺军(编号143)、任凤祥(编号210)、沈星(编号232)、贾合义(编号352)、刘波(编号410)、呼秀珍(编号439)、丁水彬(编号501)、陈进梅(编号541)。

4.注意事项:

(1)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1人1票。

(2)每张选票必须在5类模范中至少各选择1名,且总投票人数大于10名后,选票方能提交。

(3)同一IP地址两次投票间隔时间不少于12分钟,否则无法提交选票;同一IP地址每日有效投票数量不超过50票。

5.工作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投票,投票人数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50%。

活动联系人:马  宁    联系电话:029-88869155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3年7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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